媽咪樂居家服務集團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


媽咪樂居家服務集團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向台端告知本公司對於台端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各款事項如下,請務必詳閱:


一、蒐集目的與方式:

1. 特定目的:為人事管理【代號002】之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 方式:本公司利用內部招募系統進行您個人資料之蒐集。若於後續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公司提出更新通知,以保持資料正確性。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或居住地址)、照片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台端之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1.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2. 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勞動基準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及對象:

1. 地區:台灣地區。

2.對象: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其職員、代理人、專業顧問、或與本公司及/或關係企業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客戶或機構(含受本公司及/或關係企業委託提供委外服務之機構);以及本公司依法得提供其台端個人資料之人。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得向本公司要求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若台端擬行使上述任一權利,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請求。


六、本聲明書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將依個資法或其他相關法規及其後修訂之規定辦理。


七、本人已詳閱、瞭解並同意上開告知事項內容。